商工行政法規
公司法申報新制施行,公司應於108/1/31前,到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」完成首次申報。
1.首次申報:107/11/1-108/1/31期間。
2.變動申報:完成首次申報後,如當年度資料有變動,應於變動後後15日內完成申報。
3.年度申報:完成首次申報後,當年度資料均無變動,僅需於109年(含)以後每年3/1-3/31期間辦理年度申報。
公司在上述申報平臺辦理公司申報無需繳交任何規費
前往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」(請按此)
經濟部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操作講義(請按此)